1.路易斯(Lewis)提出了酸碱电子理论,电子理论认为,凡是可以接受电子对的物质称为酸,凡是可以给出电子对的物质称为碱。
因此酸是电子对的接受体,碱是电子对的给予体。
它认为酸碱反应的实质是形成配位键生成酸碱配合物的过程。
2.布朗斯特(Bronsted)和劳莱(Lowry)在1923年提出的质子理论认为,凡是给出质子(H)的任何物质(分子或离子)都是酸;凡是接受质子(H)的任何物质都是碱。
简单地说,酸是质子的给予体,而碱是质子的接受体。
1.路易斯(Lewis)提出了酸碱电子理论,电子理论认为,凡是可以接受电子对的物质称为酸,凡是可以给出电子对的物质称为碱。
因此酸是电子对的接受体,碱是电子对的给予体。
它认为酸碱反应的实质是形成配位键生成酸碱配合物的过程。
2.布朗斯特(Bronsted)和劳莱(Lowry)在1923年提出的质子理论认为,凡是给出质子(H)的任何物质(分子或离子)都是酸;凡是接受质子(H)的任何物质都是碱。
简单地说,酸是质子的给予体,而碱是质子的接受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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